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3日电(记者王欲鸣)前茬作物收获后,把秸秆和残茬保留在地表,不翻耕,来年用免耕播种机直接播种。这项被称为“保护性耕作”的新型耕作技术,如今正在内蒙古自治区被广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实施,不仅促进粮食增产和节约生产成本,还大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在呼伦贝尔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性耕作发展论坛上,内蒙古农牧业厅副厅长翟琇介绍,保护性耕作是国家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广的新型耕作技术,具有减轻土壤风蚀、水蚀,降低农牧业生产成本、增产增收的实际效果,是一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田、草原永续利用,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从2000年开始,内蒙古在不同区域的7个旗县开展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实验,并不断将此项技术推广应用。几年来中央投入、地方配套和农牧民自筹的项目资金累计已达1亿元。
内蒙古保护性耕作技术从旱地保护性耕作为主,拓展到原生草原、退耕还草农田和灌溉农田,截至目前已有61个旗县开展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实验和示范推广,占适宜开展保护性耕作旗县的70%。实施面积超过1100万亩,约占全区旱地面积的15%,惠及60多万户农牧民。累计实现增产粮食9.9亿公斤,节约生产成本8.81亿元,减少农田土壤流失2201万吨,增收节支总效益达到20.7亿元。
据内蒙古农业部门监测,同传统秋耕春播的方式相比,在4级以上风时,农田风蚀量减少35.9%——58.8%;常年作物一般增产2.3%——12%;牧草补播区牧草密度增加了119.2%,盖度由未补播前的16%增加到38%,枯草期植被覆盖度提高30%以上。
翟琇告诉记者,内蒙古属严重缺水的省份之一,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是我国农业生态最为脆弱的省份之一。实践证明,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是解决内蒙古农业问题的现实途径,它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一道构成内蒙古生态建设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和测土配方、节水灌溉等成为农作物增产增效的重要措施,是一项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耕作制度。内蒙古已经对发展保护性耕作做出长期规划,计划5年内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园区52个,新增保护性耕作农田1000万亩。使全区农业基本形成以保护性耕作农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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