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开“黑的”寻目标
女子上去被劫后抛河里
致其高空坠落死亡,巴南检院昨日批准逮捕两嫌犯
女子凌晨一个人打“黑出租”回家,不料却中了抢匪的圈套,遭到车上两男子抢劫,后被卡晕后抛入河中……昨日,巴南区检察院称,该“黑车”的驾驶员熊某及同伙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近日被批准逮捕。
图便宜招手上“黑的”
2008年,在新疆服刑期满的李某回到重庆。出狱后,李某却对社会心存不满,企图实施暴力犯罪,他随后找到服刑时结识的狱友熊某,鼓动他跟自己一起“干大事”。
今年1月3日,李某邀约熊某驾车抢劫,由熊某驾驶租来的长安车,以跑“黑出租”为掩护,四处伺机作案。次日凌晨0:50许,两犯罪嫌疑人驾车在巴南区鱼洞街上游荡时,一名单身女子(本案被害人牟某)招手上车。据介绍,牟某当时在外面玩耍后,图便宜才决定打该车回家。
牟某上车后,熊某驱车朝鱼洞丝绸厂方向行驶。这时,坐在后排座的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用双手拿着刀卡住坐在副驾座上的被害人牟某颈部,导致她深度昏迷。随后,两人从被害人身上搜出数百元现金及手机一部。
她被歹徒从桥上丢河里
实施抢劫后,李某和熊某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于是驾车到界石镇一桥上,将牟某从桥上抛入河中,致其高空坠落死亡。次日,过路群众发现了牟的尸体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公安机关四处寻找侦破线索,最终通过公路交通摄像头调出了牟某上了一辆长安车的影像资料,从而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熊某,并通过层层追查于6月25日将李某和熊某抓获归案。
女性深夜不要单独搭车
针对“黑车”乱来的情况。昨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旅客尽量乘坐正规营运的交通工具。不管多急、多省钱,都不要去坐“黑车”。上车前,要尽量记住车牌号码和司机相貌。
该负责特别提醒女性乘客,深夜乘车时,最好不要单独行动,更不要随意搭车。就算搭乘正规出租车,坐上车后,要随时与亲友通话,保持警惕。拼车时要谨慎选择对象,对拼车人应时刻对不正常的情况保持警觉,一旦发现不对,可打电话给朋友或报警。
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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