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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是不变的主题 来自石家庄市司法局的报告(上)

2009年08月05日11: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6月18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这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迎来了一批北京客人———专程前来参加由石家庄市司法局和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举办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教育研讨会”的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团中央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单位的十多位专家、学者、官员。


  当与会人员得知,这个中心自2002年3月成立至今,共接收和保护教育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流浪儿童670多名,许多孩子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后走向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时,无不为这里创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流浪儿童“发展性保护教育模式”而震动和敬佩。

  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建立,是石家庄市司法局积极主动拓宽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诸多创新性工作之一。

  奋发有为、创新发展,这是石家庄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名列前茅、特色突出的原动力。

  服务民生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今年1月28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一名男子从医院打来的电话,该男子在电话中诉说,自己90岁的老母亲患病住院,可兄妹间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眼下因欠医疗费,医院已经停药。病情紧急,恳请法律援助中心尽快帮助解决。

  挂上电话,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即与法律服务所人员联系,组成了律师小组并迅速赶往老人就医的市第二医院。经过现场了解,老人的6个子女始终无法就老人的赡养问题协商一致。考虑到病情危急,情况特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办案律师在医院病房为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办案律师当天就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确保老人的后续治疗。随后,老人的6个子女在法院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住院费交上了,老人的病情很快得到了控制。

  这位90岁老人的赡养纠纷能够快速解决,病情转危为安,得益于石家庄市司法局近年来倾力打造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运行机制。

  石家庄市司法局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作用,近几年在全市市县(区)两级开展了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健全完善网络运转机制、降低服务门槛、扩大覆盖面等改善和服务民生的“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活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群众在离家门口不出半小时的地方就能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及时、便捷、高效地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急难,做到“小事不出村街,大事不出县区”,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李锡海告诉记者,“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运行机制将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工作者5支队伍有机组织起来,整合了资源,创新了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优势和服务能力。

  供需见面走出普法新路

  在以往的普法实践中,普法部门获取法律需求信息的主要渠道通常是会议及文件精神、领导讲话、问卷调查、媒体宣传动向等,由于“供需”不见面,“产销”不衔接,单向灌输性强,有时难以实现最佳的宣传效果。

  “五五”普法开展以后,石家庄市司法局在普法工作中引入经济管理的新理念,在有效利用原有普法途径的同时,创出了通过“供需见面”获取信息的新形式———“订单式”普法新路。

  ———召开“法律八进”供需见面会,普法主管部门和各类普法对象“面对面”。在“面对面”的交流中发现问题和制约性因素、市民当前最急需的法律知识点、市民最喜欢的普法形式和载体、如何实现最佳宣传效果、普法工作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等等,“供”与“需”的双方处在同一层面上,有问有答,以“销”定“产”,增强了普法针对性,使法律更直接、更深入地走进基层。

  ———网上征询需求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开通普法需求信息征询渠道,与网民互动交流。

  有农村基层干部在供需见面会上反映,经济发展了,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对薄弱、进展不大,石家庄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出新亮点,提升示范村”活动,通过深入实地考察、走访干部群众、组织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国家和省市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分别进行回访,推广了一批新经验,研究了改进措施,对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随着河北省和石家庄市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推进,很多市民通过网站提出了对物权、拆迁等方面法律知识的需求。石家庄市司法局就利用“省会法制公园”这个特有平台,在法制宣传百米长廊中重点解读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图文并茂的解读满足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渴求。

  据介绍,2008年至今,基层单位、市民通过打电话、上门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共提出法律需求信息3100多条,提出意见、建议10大类420多条,目前已被采纳200多条。“订单式”普法激发了全社会做实做活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蓝天中心铺就回归之路

  在石家庄市繁华的中山路边,有一所以“蓝天”冠名的职业培训中心。

  这里不是普通的职业培训机构,而是全国首家以接受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经济来源“三无”刑释人员为主的刑释人员职业培训学校。

  郭某曾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入狱,他的家庭也因而陷入困境。刑满释放后,培训中心根据郭某的想法安排他学习了按摩技术,还协助他在县城开办了一家中医按摩店,生意非常红火。刑释人员雷某在中心学到了汽修技术后,被推荐到一家汽修厂工作。由于表现好,乡司法所给他介绍了对象,成了家。雷某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激之情,他说,在培训中心得到了“三福”,一福是立了业,二福是成了亲,三福是正了名。

  像郭某、雷某一样,许多刑释解教人员从蓝天中心起步展翅高飞。

  2003年年初,石家庄市司法局作出一项“石破天惊”的决定:转变服务观念,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搭建一座桥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成立对刑释解教人员施行免费就业技术培训的专门机构。他们的理由是:就业难,刑释人员就业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三无人员”,他们既是社会就业的弱势群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欲堵其违法之路,先开其生存之道。

  对此,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当年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好的20件实事之一。当年年底,由石家庄市政府投资,利用市中级法院旧办公地址改建,由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管理,劳动就业部门配合的职业培训中心顺利建成并成功运转。截至目前,这所“特殊学校”先后组织培训刑释人员20期共455人,100%的学员实现了就业,无一人重新犯罪。

  河北省委副书记、石家庄市委书记车俊评价:“蓝天培训中心改造了人,帮助了人,使他们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不仅不再给社会带来危害,还为社会创造财富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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