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内设立 司法救助资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张其明) 今年省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设立意外伤害紧急救助基金。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答复:今年内将设立省级司法救助资金,2009~201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
省财政厅表示,省级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省直政法部门负责办理的案件需要司法救助;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需要司法救助;补助司法救助任务较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市、区)。2009~2011年省财政每年在当年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省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政法部门的司法救助。目前,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正由相关部门研究拟订。
因交通事故造成意外伤害紧急救助问题,该厅表示,目前,国家正准备出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省将抓紧制定出台《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相应推进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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