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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沈阳供热室温不达标可退费

2009年08月07日07:1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8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2009年供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冬沈阳市供热工作总体目标已经敲定——确保11月1日全市热源开栓率达到100%,用户室温达到18℃。

  2008-2009年度,沈阳市既调整了供热价格,又将供暖室温标准从16℃提高到了18℃。
今冬如果供暖公司不好好给您烧暖气,或是您家中的室温不合格,可以要求测温;测温不合格的,热用户可要求供暖公司按比例退费。

  目前,沈阳市已制定了供热测温、退费的具体实施方案,预计本采暖期即将正式下发实施。据透露,该方案对如何为居民住宅测温、室温的检测依据、测温后热用户与供暖公司发生争议怎么办、如何退费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目前市供热办正在加紧建设一套性能先进的供热运行监测系统,可以对全市70%以上的供热面积实施在线监测。

  2万户热用户受益节能改造

  “今年冬季,预计将有2万户居民成为供热节能改造的受益者。”据介绍,沈阳市计划在冬季采暖期来临前,对15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物实施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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