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8月6日电(记者余靖静冯源)杭州市公安局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市公安局已经于当天对“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局局长赵野松在新闻通报会上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
到底当时车速是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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