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8月7日电(记者孔博)广东惠州市诚通运输公司司机李国清今年6月23日独自驾驶公交车在市区狂奔,造成27辆机动车受损、4名被害人死亡。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国清被控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惠州市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22日,李国清驾车疾驶,分别在惠州大道三新路口处、云山西路惠州市政府门前、惠州大桥北桥头红绿灯处、惠州大桥南段、下角鳄湖路、火车西站路口等多个路段,制造多起车辆碰撞、人员受伤事故。其中,在三新路口造成7车连环相撞事故,在市政府门前撞到2部小车,在惠州大桥撞倒2名骑自行车者。当日18时38分许,李国清驾车行至鳄湖路南端时逆向行驶,将正在火车西站路口等候红绿灯的一部出租车撞毁,致出租车上司机及3名乘客当场死亡。李国清随即下车查看了自己驾驶的车辆后,仍继续开车前行。行至天元路口时车辆熄火,当李国清还想继续发动汽车前行时,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整个过程中,李国清驾车共造成27辆机动车受损,4名被害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微伤,受损车辆价值共计人民币376611元。
该案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被告人李国清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09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6月25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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