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环保厅网站上曝出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潜规则———普遍要收“押金”一两万元,该局现在的干部职工竟达到117人。局长向长进还说,“并不多,也很合理”,毕竟溆浦是一个人口大县,环保局的干部职工人数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交一万元
进了环保局监察中队上班
一夜之间,小赵就成了同伴们羡慕的“单位人”。在县财政交了一万元的集资款后,小赵就开始在环保局下属的监察中队上班了。上班条件很简陋:一块牌子,加上一间办公室、几张桌子。上班也很轻松,星期一,他从县城家里坐车到镇上办公室开会;剩下的四个工作日,他只需要值一天班就够了;值班也没啥好忙的,执法收费由中队长亲自掌控,根本没有参与过执法。“只是工资很低,一月也就一千来块,仅够花销。”
如小赵一般,溆浦县环保局下属中队多达50人。每年环保局开会时,小赵总能发现又多了人,只是叫不出名字。他不知道的是,环保局有9个中队,分在几个大的乡镇,每个中队有4-9个人。而怀化市环保局在职干部职工也只有189人,怀化下属的12个县(市、区)环保局有干部职工549人,溆浦就占了两成多。记者查阅到,在湖南省众多县级环保局,其职工数多在50左右。
月领工资
和领导关系好可以不上班
并不是所有的人进环保局都得交钱,局长的侄儿就是例外。多人向记者证实,局长侄儿向祖国在麻阳水中队,进来时一分钱没有交。“与领导关系好,交个6000、8000也可以。甚至有的领着七、八百元的基本工资,可以不用上班。”
据多人证实:罗淑娟,原是在外打工,现在环保局上班,拿着基本工资,自己却在县城开店卖眼镜;黄细珍,原下岗多年,后进入环保局,也拿着工资,但从不上班;覃定刚,原在县城做服装生意,后进入环保局,现开着饭店,从不上班;陈华平,3年前开始做生意,从不上班……
今年6月,有人将此事举报到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监察室了解后答复: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收钱的问题确实存在,但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黄细珍、覃定刚、杨金花、罗素娟四人都是由当时的县主要领导签字,经环保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调入或新进的。
局长向长进告诉记者,一万元的集资款还在局里,总额约在50万元左右,“将来肯定是要退还的”。他解释,当初收取这个钱只是“借款”,因去年前监察大队中队职工工资由局里负担,“我们怕发不了工资”,才收取这个钱,如今局里所有人员工资由县财政负责,今年开始进人也就不收钱了。
超编80人
局长说“人员不多,很合理”
大家回忆,2005、2006年是溆浦环保局进人的高峰期,每年几乎都要新进10多人。根据有关规定,环保局监察大队及中队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并没有明文核定其人数要求。
知情者称,这两年之所以进人如此多,这要源于当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排污费划归当地管理。“这家企业每年排污费240万,2006年起就归地方收取,而且早在2005年时已确定划归地方,因此环保局有了资金保障,局里才敢大量进人。”
同时,新进人员几乎全部安置在乡镇所在地的监察中队里。事实上,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该局实际编制只有20多人,超编的人数约在80人。从去年起,该局所有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均来自县财政拨付。
局长向长进介绍,局里共有117人,其中退休人员8名。“人员并不多,也很合理。我们乡镇多,一个乡镇也就划一、两个人。都是县里分配过来的。”
经费来源
县财政拨款+超收排污费
对于溆浦县环保局,其经费来源有两大块。一是县财政拨款,二是收取的排污费。
知情者介绍,县财政每年给环保局拨款100多万元,向长进称,“财政拨款近20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事实上,有着117人的环保局,每名员工工资2万元左右,117人少则要200多万元,还不包括办公经费。对此,县财政的拨款是不够的。
那么,职工的缺口如何补上呢?按有关规定,溆浦县每年收取的排污费,有60%返还县里,原则上“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而溆浦县每年排污费收取金额达400多万元,该环保局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吃排污费呢?
“没有,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局长向长进称。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也称,该局在排污费的核定、征收与管理上比较规范。但是,记者拿到的《2009年溆浦县环保局目标管理责任书》称,全局总任务158万元(除去一家化工企业的240万元)。其中,要求今年完成执法任务为40起,罚款30万元。
而对于排污费,该局有着严格的超收奖励:9个监察中队任务数和超收任务的分成比例为局里50%、中队50%,超收任务归中队;管理股超收任务,按40%返回给股室自行安排;监察大队超收任务在10万元以下,按10%返回,超收任务在10万元以上,按50%返回自行安排……
知情者称,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这份目标责任书却违法分解了排污费,保障了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新闻回放
交“押金”一两万元
就可到县环保局上班
6月18日,一名自称是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的工作人员的人在湖南省环保厅网站发帖投诉称:
一、新进人员要先“借”给局里一万元。“凡新进来的人员都必须向局里暂借一万元,说好连本带息归还。听说是支持局里工作,也就都交了。可过去了近八年,我们问了他几次,他说不还了!”
二、胡乱进人。向长进2002年调任该局局长,当时我局只有工作人员不到50人。因我局环境监察中队是自收自支编制,向利用这空子,每年大量进人,一大批下岗的甚至无业人员都进来了。现在我局是117人了。
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的对此做出回应:“经查证: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收钱的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不是向长进到任后才规定的。早在1999年就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必须向局里交1万或两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长进于2003年6月到任后也一直沿袭前面做法,但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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