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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义: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图)

2009年08月10日15:1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华英才 TOP CHINA

  政策设计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记者:有人认为,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方面应该一视同仁。

为什么在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时,不能制定统一的办法,而要制定两个办法?

  胡晓义:在我们征求意见时以及在论证这个政策时,各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除了行政主管部门之外,也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农民工本人的意见和社会专家学者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这样一种统一的认识。这两者之间既需要统一性,又需要注意差异性。一般的职工跨地区转移和农民工的跨地区流动肯定有它的一致性,因为都是跨地区的转移,都有一个社会保险关系怎么转过去,权益怎么累计的问题。

  但是农民工相对于一般职工的跨地区转移又有两个不同点。第一,很多农民工在流出一个城市的时候,他下一个目的地是不明确的。而职工的转移一般都是定向的。第二,职工的转移全都是城市到城市,而农民工的转移有可能是从城市到农村,过了一段又从农村到城市,它有间断性。

  由于这两点不同,完全用一个办法来处理就显得比较粗糙,不能适应农民工这个特定的情况。所以我们在制定农民工的办法时,要考虑他和城镇职工一样,就是在定向转移时就跟城镇职工一样,但是他的转移不确定时,我们就要有所区别,就要保留他这个记录,他重新到另外一个城市打工之后,只要出示他参保缴费的凭证就可以接续上。

  说到这两者的差别,我们在设计政策时尽可能做到是一个开放式的、多接口的。如果农民工在城市务工达到了城镇的相应条件,比如缴费满15年以上,到达退休年龄,如果他在城市里办理了这样的退休程序,是完全可以按照城市的制度规定来领取跟职工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也有一些农民工,比如说年龄大了就回乡了,他这些在城市参保缴费的权益全部都承认。国家正在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积累的资金和相应的权益可以折算和转移到农村的养老保险里边去,这样政策的设计就是一个开放式的,可以跟各种制度相衔接,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绝不是为财政甩包袱

  记者:目前有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

  胡晓义: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出的决策,在有关文件里都可以查到。现在所进行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这个试点只在5个省区开展。事业单位的改革是一个综合配套的改革,我把这个背景说的更清楚一点。

  首先,事业单位要进行科学分类,事业单位是我们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延续下来的,但随着发展,它的门类越来越庞杂。按照新的分类方法,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实际上是从事行政执行功能,它应该算作公务员或者是参照公务员来管理,基本上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单位。

  还有一批事业单位已经在市场经济当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企业性质。所以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它应该纳入到企业这类里。真正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当然这里边又根据执行公益性功能程度的不同,还可以分成几小类。所以事业单位的分类是整个改革的前提,现在首先要把分类明确,现在分类正在进行,也是试点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要有四套的配套改革。一是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过去都是“铁饭碗”,以后要全面实行聘用制,很多事业单位还有编外人员,在一个单位里到底使用什么样的人事制度,这个制度是要规范的。

  二是工资制度改革。现在大家都知道基本工资制度已经改革了,但是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规划,还要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已经在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陆续开展,其他单位也要陆续开展。

  三是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根据大的三类、小的三类分别情况,通过不同的投入机制,既保证它的公益性,又使人员福利得到保障。

  四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科学分类基础上和这些改革配套进行,如果没有人事制度改革,什么关系都搞不清楚就谈不上养老怎么办。如果没有工资制度改革,配发养老金的基数是什么,也谈不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有财政投入体制的改革,也不知道资金来源到底是什么配置。这几项是相互联系的。

  说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一些误传和误解,一是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财政甩包袱。二是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说,这都是误解的。无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从来没有削减事业单位投入的安排,只是说根据事业单位科学分类的要求,科学调整投入的机制。所以说,为了财政甩包袱,这是没有根据的;说要大幅度降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也是没有根据的。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记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要改成什么样子?

  胡晓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解决由单位保障变成社会保障的问题。单位经济收入多的、条件好的、退休人员少的,这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在工作当中确实碰到很多情况,包括有上访的、来信的,就是因为单位效益不好,过去是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的所谓农林水这样一些事业单位,又是老单位,退休人员又多,单位收入很少,没有能力负担,退休人员待遇都没办法保证。所以必须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筹互济。

  第二,要更好地解决权利和义务对等。现在事业单位退休金是怎么计算呢?是按照你最后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前一段时间就有人问我,我也是教授,他也是教授,他当教授才三年,我当教授十三年了,为什么我跟他的退休金就应该是一样的呢?这也是一个问题。所谓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在职时贡献大,工资高,相应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就多,这样进入个人账户的就多,最后领退休金的时候水平就高。相对来讲,在职时你的贡献小,工资相对比较低,你缴费少,你领退休金就比较低。这个是逐年计算的,而不是到退休之前那一个月给你计算,这就是机制的变化,就是鼓励大家更好地作贡献,多缴费,长时间缴费,才可以拿到更多的养老金。

  国务院在研究试点时很明确,就是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新人新制度。实际上我们一向改革的原则都是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新人从一开始就给他一种机制和方向,你要好好工作,你要努力工作,你多作贡献,你多缴费,你就可以多得。筹资的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要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但是具体的筹资比例,这个是试点当中的内容。国务院也非常慎重,既然明确了改革的方向,但是又非常慎重地要在几个地区试点,试点当中才能发现矛盾、发现问题,才能完善政策加以弥补。

  关于待遇水平问题,我举个例子,大家都说企业的待遇水平低,企业的退休待遇水平确实跟事业单位没法比,但即使是企业的,也仍然是后退休的人比先退休的人待遇水平高。所以即使在企业相对比较低的水平上,这种机制建立起来了,也是后退休的人比先退休的人水平高。我们现在还不得不考虑,有些退休比较早的人,水平比较低的人,我们在调整待遇的时候怎么给他一些倾斜,不要太低了。这样的事例就说明,随着我们的发展,待遇水平会逐步逐步提高,而不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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