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24岁的女大学生郑某毕业后被分配到兰州市动物园担任出纳工作,本来有着美好前程的她,却为了“包装爱情”、实现让男友生活幸福的愿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4.08万元,最终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提起公诉。
8月10日,兰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中,瘦小的郑某站在被告席上一直低头不语,面对法官的讯问,她只是重复着一句话“我错了,希望能给我一次机会”。公诉人认为,郑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郑某的辩护人辩称,郑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她在这几年里一直采取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挪用公款,因此应该以挪用公款罪来量刑。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展开多轮辩论。法庭宣布,该案定期宣判。
2005年,24岁的郑某被分配到兰州市动物园工作,2006年初,被告人郑某担任该单位出纳工作。在接任出纳工作后,郑某每天经手大额款项的进出,联想到自己每月1500元左右的工资以及男友每天在外辛苦打工,为了让男友过得好一些,郑某动了贪念,她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部分门票款和摊点租费私自侵吞,并采取涂改出纳日记账的方式将账做平。就这样,为爱情迷失了方向的郑某,从最初一次只拿几百元发展到后来一拿就是几万元,截至2009年3月,郑某共侵吞公款44.08万元。据公诉人员调查,郑某贪污的这些钱全部用于其男友交房款,购买手机、高档家电、服饰以及星级宾馆住宿费等。2009年4月,兰州市动物园的领导找到郑某的父母,谈了郑某贪污公款的事情后,其家人主动退回全部赃款。2009年5月19日,郑某被移送审查起诉。(记者陈霞实习生董莉萍)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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