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今日提交审议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胡军、通讯员穗仁宣报道:寒暑假、双休日,公办学校的篮球场要向市民开放了。今天上午,市政府起草的《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学校开放设施可适当收费
目前,广州市的体育设施一半以上归属于学校。几年前,广州曾出台措施,要求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但这一措施落实难,市民希望去附近学校的体育场馆运动健身时,几乎全部被拒之门外。
《草案》第23条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本校学生体育健身需求的前提下,在非教学期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并且,第24条规定,公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以及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的必要支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财政补助。
除了政府有补助,《草案》还规定学校可以适当收费,但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核。
公共体育设施应设免费日
《草案》规定,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除维修、保养、季节性关闭以及用于举办赛事、训练外,应全年向公众开放,且每天开放时间应当不低于12小时。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收取费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对于违反者,《草案》规定,公共体育设施未按规定向公众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未公示服务项目及开放时间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学生在校锻炼每天一小时
一些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忽视学生体育锻炼,体育课常流于形式,为此,《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组织多种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
此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总分不低于中考文化课总分的8%。
市民体质状况每年要公布
值得一提的还有,《草案》增设了有关倡导市民在参加健身活动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规定。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0%。
《草案》规定,要在本市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对于市民体质状况,每年要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并将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向社会公布。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