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两只大木箱装着460万 三亚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77万元,并有177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7月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郑通卫有期徒刑9年。
郑通卫,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2009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法院认为,郑通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取贿赂27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依法对其惩处。郑通卫对其已经据为己有并在案发后上交组织的177万元和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差额巨大,应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
另外,郑通卫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尚好,且主动全部向司法机关上交犯罪所得赃款,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判决,郑通卫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54万元和港币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受贿实录 牵线拆迁项目贪了115万元 收钱名目多多:发包工程、帮忙办理罚款手续等 今年2月20日,郑通卫带办案人员到其表弟家中,办案人员打开2只木箱,箱子里装有人民币454万元、港币6万元。
据3月27日郑通卫所作的供述以及提取笔录证实,他在2月20日提交给检察机关的454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除了已向组织交代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77万元,剩下的177万元人同币及6万元港币,他不能说清这些款项的来源。
发包工程获好处费80万元 2007年的某一天,郑通卫到三亚一酒店吃饭,与他一同进餐的是三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
这顿饭并不简单,席间,郑某谈及执法局办公楼的工程,希望郑通卫帮忙拿到工程,事成之后会进行感谢。
郑通卫同意将该工程交予郑某承建,同时也要求郑某按“规矩”办。之后,郑某找了7家工程队去报名投标,并将这7家工程队的名称告诉郑通卫。
一切心照不宣,郑通卫在审批资格预审名单时,看见7家工程队是郑某组织投标的,当即便同意通过,并同意及时支付工程款给郑某。
2007年2月一个中午,郑某拿着一只黑色塑料袋来到郑通卫家中,袋里装着80万元现金,共8捆,每捆10万,郑通卫当即收下。
在郑通卫的“关照”下,郑某以泉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顺利拿到了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建设项目。
帮忙办理罚款手续多次受贿 世间无奇不有,没见过求着别人帮忙办理罚款手续的,这等奇事便发生在郑通卫身上。
2007年初,三亚市规划建设局通报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称,“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章加层的问题。郑通卫带队前往现场检查发现,“汇林水苑”项目确实存在违章加层的问题。
同年春节前,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的林某提着一只纸袋来到郑通卫的家中。"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法加层问题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关照。”林某对郑通卫说。林某希望早些获得相关处罚,以便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尽快将房产卖出,获得更大的利益。
“好,等结果出来后再说。”郑通卫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林某走后,郑通卫打开纸袋看,里面有两盒茶叶,一只白色的大信封里装着2万元现金。
过完年后,规划建设局将“汇林水苑”违章加层的情况书面情况通报综合执法局,郑通卫向法制科过问了此事。
同年4月,综合执法局对“汇林水苑”违章加层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林某接到立案通知后的一天,又拿了一只纸袋来到郑的家中。
林某向郑通卫说,尽量帮忙,抓紧把这个案子做出处理。林某走后,郑通卫打开纸袋,里面有一盒茶叶和装有5万元的信封。
到了6月,林某打电话告诉郑通卫项目的处罚决定还没下来,过了几天,林某又给郑通卫送了5万元现金,依旧是用信封装着,但这次少了茶叶。
后来,郑通卫就“汇林水苑”违章加层一案多次过问法制科。林某也如愿以偿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光是“汇林水苑”,三亚“三水雅居”、“半岛龙湾”二期项目也存在违章加层问题,为了让综合执法局尽快做出处罚决定以便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这些项目所属公司的人员向郑通卫行贿,郑通卫从中获取40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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