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 李永)济南某超市女营业员刘某与他人一起捡到了顾客遗失的提包,查看了里面的身份证与财物。刘某将有关信息告诉了母亲,由母亲冒充失主的家人将提包领走。日前,这对母女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8月7日中午,在济南某高校工作的杨先生到八一立交桥附近某超市购物。后来,他将手提包遗忘在购物车中,驾车离去。当天下午,杨先生意识到丢包后,给超市打电话询问,超市工作人员称没听说有人捡到提包。随后,杨先生到外地出差,便没再过问此事。
8月10日,杨先生来到超市,想查看一下8月7日中午的监控录像。超市工作人员称必须在民警的监督下才可以查看。杨先生到四里村派出所报警。民警与杨先生一起来到超市,工作人员调出了当天的监控录像。杨先生发现他的提包被超市看车场一位女工作人员捡到。
超市方面立即找到了看车人张女士。张女士说,她当时与超市女营业员刘某一起发现了购物车中的提包。8月7日下午3点,有一位自称是丢包者的家人前来领包,并说出了杨先生的名字与住址。张女士经核对无误后,才将包给了她。
民警找到超市营业员刘某了解情况,刘某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捡到提包后,她和张女士查看了里面的物品,有700余元现金和身份证等财物。刘某记下相关信息,串通母亲冒领了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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