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陈勇斌报道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气象局制订了《防雷技术服务回访办法》,并在市级及嘉善县气象局开始试行。
办法规范了防雷技术服务回访手段、内容、回访率和处理流程;要求从事防雷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项防雷技术服务回访责任人,以保证回访工作的公正性。
同时,回访责任人通过信函回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邀请服务对象座谈、现场走访听取意见等手段,要保证服务回访率达到100%;通过回访及时发现有代表性和共性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解释说明,及时改正完善,并向同级气象主管机构部门反映;经调查核实,技术服务工作中确有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改进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服务对象;对涉及防雷技术服务中个人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达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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