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3日电(记者王勉)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3日终审驳回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的上诉,维持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对其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的刑事判决。至此,广西大学附中腐败窝案全部审结,该校6名原校领导全部落马。
2004年至2007年间,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伙同该校原党委书记许剑,原副校长周怀生、黄日梅、方福海、郭林华等,对招收初一学生暗箱操作,分数不够用钱买,从而形成一个1600万元的所谓“捐资助学款”小金库。随后,他们通过虚报账目、加班津贴、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额公款。另外,唐运南还在学校采购多媒体电教设备活动中收受贿赂。
法院审理查明,唐运南单独贪污27万元,与他人共同贪污35.8万元,受贿39万元,周怀生、许剑、黄日梅、方福海、郭林华分别贪污12万余元到6万余元不等。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唐运南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周怀生、许剑、黄日梅、方福海、郭林华也分别被判处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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