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赵跃武 徐玖) “长期借用当事人车辆不还者按违纪处理;不按规定着装将考虑取消着装待遇……”8月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视频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教育整顿月活动,严明审判纪律,整肃审判作风,规范干警行为。
专项教育整顿月活动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吉林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的一项活动。重点整治已经发生和容易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后,吉林市两级法院法官干警除工作纪律、审判作风、庭审、接待、着装受到更加严格约束外,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警车使用管理,甚至业外活动都将成为重点受约内容。
同时,采取“五治”措施,彻底整治队伍作风问题。
一是治“案”。要求法官干警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二是治“车”。对所有警车彻底清查,要求牌、证等手续不完备的立即补办,否则不得上路行驶。干警私家车辆手续必须完备,不得有套用牌照或使用假牌照问题。凡是长期借用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车辆为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立即退回车辆,否则按违纪处理。警车必须用于公务活动。严禁警车用于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学、钓鱼游玩等私事。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饭店、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
三是治“酒”。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四是治“散”。严格查岗,凡不在岗人员必须说明原因,没有请假的按旷职处理。凡不按规定着装的,考虑取消着装待遇,不思改正的要调离岗位;
五是治“横”。法官干警无论是在办案中,还是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养成良好的思想修养,坚持以理服人,不能以“横”压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谦虚谨慎,心态如水,遇事不惊,与人不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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