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8月14日电(记者姬新龙)韩国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因进行非法债券交易,14日被首尔高等法院宣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处罚金1100亿韩元(1美元约合1238韩元)。
首尔高等法院认为,李健熙等原三星集团领导层以7150韩元的价格发行债券,远远低于债券实际价格14230韩元,给集团造成约227亿韩元的损失。
李健熙之前因逃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100亿韩元。因此,当天的判决并未增加其刑期。
韩国检察机关和三星集团均表示,将对判决书进行研究之后再作是否上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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