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讨要父亲骨灰”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杰)30年前赵先生的父亲死亡,30年后赵先生将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告上法庭,讨要骨灰、死亡证明并索赔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赵先生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
赵先生的父亲生前是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石油公司)化工二厂职工。1979年6月6日,赵先生的父亲死亡,此后其户籍被注销,赵先生成为家庭的户主。
今年年初,67岁的赵先生将东方石油公司告上法庭,讨要父亲的骨灰、死亡证明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庭审理后认定,根据现有证据,赵先生不能证明东方石油公司占有其父亲的骨灰、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而且已超过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因此,法院驳回了赵先生的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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