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遗产继承时第一继承人优先(组图)

2009年08月17日08:4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读者张先生问:父亲去世后留下了十一间房,我们兄弟姐妹还没有分,侄儿不顾我的反对,强行拆建了三间房屋并据为己有,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解答:老人的房屋在其去世后成为他的遗产,在未继承分割前,应由其继承人共同所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先生的侄儿在其父健在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对这些房产不享有权利。他不顾其他继承人的反对,强行拆建遗产房屋,严重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财产权。
张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侄儿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追究其侄儿的刑事责任。(张淑玲)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欢迎您注册发言。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