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去年2月至10月,江苏省扬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一起挪用公款1.35亿余元、贪污575万余元、受贿200余万元特大职务犯罪案,案值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侦查跨度时间之长,均为该院办案之最。8月14日,此案终于有了结果,扬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长达83页。
法院判决王勇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广田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王勇妻子肖蔚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网上举报国外购豪华别墅 去年2月21日,扬州市检察院接到网上举报,称扬州市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科长王勇,将单位工程款2亿多元借给朋友做工程项目。
举报人还反映,王勇夫妇持有加拿大护照,并在国外购买了一幢别墅,而且近期极有可能外逃。举报人同时提供了一个网址,可以链接查看王勇妻子肖蔚在加拿大所购别墅信息资料。
通过技术侦查,检察官查到王勇在加拿大确有此房。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怎么会有巨款在国外购买别墅?
根据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方林的指示,该院反贪局立即启动突发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即刻对该线索展开初查。经侦查,发现王勇夫妇均持有护照,并有多次到加拿大的出境记录,尤其是在银行工作的肖蔚,长期在加拿大居住,2008年2月14日刚从加拿大回国。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应该经过单位批准,但王勇多次出国,单位缘何并不知晓?
为了不打草惊蛇,接到举报的次日上午,侦查人员特意驾驶民用汽车来到王勇的办公地点,但多次拨打王勇的手机无人接听,敲其办公室的门也无人应答,四处查找都没有找到王勇的下落,其妻也不见踪影。经过分析,侦查人员意识到王勇极有可能涉嫌重大职务犯罪,并随时可能外逃出境。
通过查证证实,王勇夫妇以往出入境都在浦东机场。随后,侦查人员立即向民航部门查询国内飞往加拿大的最近一次航班班次是2月22日14时40分。据此,王方林果断下达了立即追捕嫌疑人王勇的指令,同时向江苏省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汇报案情,请其与上海检方联系,配合对王勇夫妇采取临时边控措施。
飞机起飞前40分钟截获嫌疑人 2月22日11时,离飞机起飞不到4个小时,而从扬州到上海还有300多公里的路程。一路上,侦查人员风驰电掣。下午1时40分,侦查人员终于赶到浦东机场。还有近一个小时飞机就要起飞了,却依然没有王勇购买机票以及办理登机手续的信息。
然而,就在办理登机的最后时刻,王勇夫妇终于出现在侦查人员的视线中。随后,在王勇随身携带的行李中,侦查人员有了重大发现。王勇行李里的书证初步显示:王勇私自挪用3900万元工程款给工程承包商使用,截至案发时,仍有1078万元没有归还。
据王勇交代,他为了掩饰离开扬州的事实,故意将其手机调至开机状态放在扬州的家里,上演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把戏。两人到了浦东机场后,为了防止在机场被抓获,故意迟迟不办理购票和登机的相关手续,以便旁观机场的动态,直到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后才进入机场。
此外,王勇还初步交代了自己伙同副科长吴春球,在淮江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挪用3900万元建设资金给个体老板王广田,用于在连云港投资兴建龙湾大酒店和做其他生意的犯罪事实。
石灰岩里藏“猫腻” 经过进一步调查,侦查人员发现淮江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与王广田投资的丹阳通达石料场供应石灰岩之间的资金往来与货款结算存在诸多疑点。侦查人员敏锐地意识到,王勇、王广田等人不仅涉嫌挪用公款罪,还涉嫌贪污、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
淮江高速公路全程100余公里,1997年开工,2000年底建成通车。1999年初,路基施工结束后进入路面施工。蹊跷的是,五个施工标段的路面石灰岩均由王广田投资的丹阳通达石料场供应。
侦查人员从扣押的财务资料和发料码单看,相关手续是完备的,从上面很难发现犯罪嫌疑人实施贪污犯罪的明显痕迹。外调工作进行了一个月也一无所获,难道是侦查工作偏离了方向?一时间,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2008年5月26日,是奥运火炬在扬州传递的日子。侦查人员却没有一点轻松,王方林再次主持召开办案组会议,通过回顾前期的侦查工作,认真分析了案情,并重新调整了侦查思路,决定围绕石料的发料、运输、仓储等重要环节全面收集证据。
之后,侦查人员重新对丹阳发料、高邮龙虬仓库收料的每张码单进行编组梳理,并集中三天时间专门对书证材料进行了梳理,同时认真研究和分析审查每张单据。
审查中,一组1999年二三月份龙虬收料员赵正银(另案处理)签字的码单引起侦查人员的关注。在之前与赵正银的谈话中,赵正银称自己是1999年5月才被王广田从东海的石料场调到高邮龙虬仓库的,原来龙虬仓库的收料员孙某在到龙虬前就对调了东海。按他所说,他和孙某并没有在龙虬一起共过事,那么1999年5月之前赵正银签收的大量码单极可能是虚假签收的。
赵正银的交代证实了侦查人员的判断。在证据面前,王勇、王广田不得不交代1999年底至2001年2月间,在丹阳通达石料场向淮江高速公路供应石料过程中,伙同扬州市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副科长陈清池、丹阳市通达石料场场长杨兆亮等人,采用虚增石料数量的手段骗取国家资金560.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王勇同时还交代了自己于2004年8月至2007年3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账上报支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消费费用累计14.9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朋友和情人助推腐败 几天后,在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扬州市检察机关将正在北京某宾馆休闲的王广田抓获归案,随后又分别在扬州和江都将参与犯罪的陈清池、涉嫌犯罪并帮助王勇夫妇外逃的王勇的妻弟卞正育(随父姓,肖蔚随母姓)抓获。在强大的抓捕压力下,参与王勇犯罪活动的副科长吴春球主动到检察院交代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承包商的资金拨付应该采取计量付款的方式,实际供应了多少量的材料就给付多少资金。但是,作为项目指挥部财务材料科科长的王勇又是如何执行这一规定的呢?
实际上,正如王勇所说,由于他与王广田有10多年的“兄弟交情”,况且,王广田也多次向其许愿事成之后有“回报”,他便不顾国家规定,在承包商王广田还没有提供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就提前付款给王广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预付资金3900万元。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工程款出现问题?原来,王广田拿到王勇预付给他的国家工程款后,投资到自己经营的酒店等项目上去。而对于这些项目,王勇也心知肚明。如果投资成功,王勇也会获得相应的好处,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预付的3000多万元工程款由于经营不善,真的出了问题。
挪用巨额工程款无法归还,为堵漏洞,王勇越陷越深。自1997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勇等人利用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的职务之便,多次从其负责管理的市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等账户中挪用公款1.35亿余元给个人使用,并从中谋取个人利益,供其用于轧石场的投资经营活动。其间,为了防止事情败露,王勇又以单位的名义做担保,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多笔贷款偿还原来的材料款。
随着侦查的深入,侦查人员又有了新的发现。除王广田外,王勇腐败还有一个推手,那就是由他的情人转为现任妻子的肖蔚。
肖蔚,曾任商业银行扬州分行某支行行长助理。王勇所在的部门掌握着上亿的工程建设资金,因此他也成为各银行关注的焦点。正是基于这个因素,肖蔚结识了王勇,两人一来二去发展为情人。2003年,王勇与发妻离异后,肖蔚自然成为王勇的妻子。
2000年2月,肖蔚借用北京市青年路木材公司扬州分公司的名义,以淮江高速公路指挥部的存款作为担保,在当时的商业银行扬州分行某支行贷款1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同年7月该贷款到期后,肖蔚为了还款,在得知王勇以淮江高速公路指挥部在该行的存款作为担保,为王广田在该行贷款700万元后,找到经办人薛某向其提出从中借款100万元。薛某经请示王广田同意后,从贷出的700万元中借给了肖蔚100万元,并让她打了借条,后肖蔚将该款用于还此前其炒股所贷的100万元。2004年上半年,肖蔚与王勇结婚后,两人为了不还该款,竟然向薛某索回了100万元的借条。
2004年4月,肖蔚在加拿大购别墅急需要钱,后王勇以付款给其他单位的名义,从其负责的市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归还资金办公室账上开具了一张80万元银行汇票,并指使妻弟卞正育私刻公章和个人印鉴章进行背书。王勇将该80万元从该行提现,又指使卞正育将这80万现金分数次存入肖蔚提供的“何家财”的农行卡中,通过地下钱庄将钱转至加拿大肖蔚处。
2008年11月8日,扬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受贿罪对王勇提起公诉。同时,对王广田、肖蔚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2009年5月26日,扬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8月14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卢志坚杨帆杨检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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