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检察院在建设中立足本院实际,坚持三项原则,注重经济、适用、高效,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标准配置,为科技强检的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个统一”建设原则 陵县检察院坚持严格执行高检院的要求标准,在局域网、专线网建设、软件开发应用及人员培训上,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力求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高效,不重复、不浪费,保证运转良好、快速、保密,确保网络系统的统一规范和数据共享。
“六个结合”促发展原则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不是孤立的项目,而是与其他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只有抓好结合,才能促进检察事业快速发展。陵县检察院:一是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运用信息网络,提高侦查效率;二是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相结合,沟通信息、强化证据效力,维护司法公正;三是与庭审方式改革相结合,应用多媒体示证系统,改善举证方式;四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普及计算机知识,提高广大干警的科技知识与技能;五是与宣传工作相结合,运用文化网络,拓宽检务公开和宣传渠道;六是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相结合,引导干警日常学习和终身学习,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执行保密规定保安全原则 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给安全保密带来极大的挑战。检察业务中许多资料、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因此,陵县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一直注重加强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保密规定,积极做好检察机关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做到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专网专用,不得连接其他信息网络,更不能连接互联网,以确保检察专线网络系统的畅道、安全、保密。(李丽传亮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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