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县以人、财、事等重点问题为监督工作着力点,突出抓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跟踪管理,注重岗位监督。发扬民主选,对一些重要部门单位一把手职位和特殊关键岗位实行全委会差额票决,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差额票决出一把手岗位推荐人选,实现由少数人选人到多数人选人,由好中选优到优中选强的转变。
加大力度调,制定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对在班子团结、工作决策上存在一定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把手,实行待岗、降免职处理。把握尺寸轮,规定凡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6年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换岗。对在年度考核、平时考察和信访举报中反映有问题但又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及时交流换岗。
健全机制,强化廉政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先后成立了办证收费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全面实行会计统管统派,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了个别单位一把手乱收乱支和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推行年度考廉制度,每年年度考核时,由县委派出考察组对单位一把手廉政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一把手予以调整。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实施办法》,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三年必须进行任中审计,职务变动时必须进行任期届满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严格考核,狠抓作风监督。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印发了《重点工程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将“五通一气”等42个项目定为全县重点工程,明确了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为项目责任人,每季度抽调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人员督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重点工程较好的单位一把手给予重奖;对落实重点工程不够好的单位一把手给予处罚、通报批评和诫勉。注重实绩考核,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目标管理百分制考评细则》,并严格进行考核,对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当年排位倒数第一名或连续二年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当年排位倒数第一、二名或连续二年倒数第三至五名的县直单位一把手,实行“末位淘汰”,调整其职务,年度考核等次定为称职以下。(吴华文)(责任编辑:杨媚)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