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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捐款去向再惹争议

2009年08月18日09:1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就如何管理和使用去年汶川地震接受到的社会巨额捐赠,官员、网民以及学者之间拉开了一场“口水仗”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漆菲发自北京当许多人用“井喷”这个词来形容去年汶川大地震激发出的公众捐赠热潮时,一年之后,价值767.12亿元的捐赠款物去向却“迷糊”了公众。


  80%左右的地震捐资进入了政府财政专户,作为政府的“额外税收”。六成以上的捐赠人不知捐款去向。

  ——这是8月12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NGO)研究所所长、救灾捐赠机制课题负责人邓国胜披露的一组调研数据。

  数字一出,便引爆了一颗“舆论炸弹”,民政部、学者以及网民之间拉开了一场“口水仗”。

  许多网友提出质疑:“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捐款,就是不知道捐给了谁,真正需要的人往往没有得到多少!”更有网民直言:“地方官员近些年公信力那么低,把地震捐款交给他们我们不放心!”

  针对汹汹舆情,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隔天便做出回应:“公众把资金捐给慈善组织,但最后还是由政府来执行项目,这是个很现实的体制问题。”

  数据的发布人邓国胜对这场争论不置可否,只是他展现了一个学者的冷静和思考,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我们的报告并不是想突出这些数字,而是想表现背后深层次的东西。”

  理想与现实有距离

  虽然网上舆论“呛人”,但邓国胜所率团队的问卷调查显示,60.8%的受访者认为“救灾捐资就应由政府统筹使用”。王振耀也称,“纳入国库管理也有优势,比如捐赠使用都有审计,不会出现挪用的情况。”几位受访专家也都认为,由政府集中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在目前的情况下,更具有现实操作性。

  不过,具有“现实操作性”,并不等同于就是“最好的方式”。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指出了这一现实,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社会捐款和财政专户本来就属于两个系统,财政拨款救助属于国库系统,而捐款应纳入社会决策体系,“但是由于社会体系还没有建立相关的使用和反馈制度,这就导致大量社会捐赠只能流向政府。”

  在邓国胜看来,官方和民间组织两者是应该互补的。官方将善款收归财政,民间组织的优势就没法发挥,官方“大包大揽”的做法直接导致了民间组织的越加发育不良。“一些民间组织的捐赠也要上缴,这从法律层面来说也不合理。”

  一面是官方因包办一切而疲于应付,一面是民间组织委靡不振。据了解,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的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质蜂拥而至,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全职工作人员数量非常有限,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捐赠的款物。

  民间力量成长的烦恼

  翟雁是北京惠泽人机构的一位负责人,在谈及NGO的发展困境时,言语中多了不少的无奈。“我们只要一出生,就被称作难产儿或者先天不足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官方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民间慈善组织不但要到民政部门注册,还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部门。由于门槛过高,大多数民间慈善组织没有注册或只是作为公司身份进行工商注册,而如果作为公司身份,则要被收取各项税收,这让很多NGO生存难以为继。

  在翟雁的眼中,中国的NGO从来不缺少热情和爱心,但因为身份定位模糊,让许多NGO哪里出事情就往哪里扑,哪有钱和资源就往哪里去,这就容易导致其迎合投资方或者官方从而丧失独立性。

  应多扶持民间组织

  对于放开慈善领域的官方管制,给予民间慈善组织以发育和成长空间,这些年来社会吁求不断。尽管官方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政策,但现实的问题是,很多政策落不到实处。

  在多数研究者眼中,政府应该多做扶持NGO发展的事情,比如可以向NGO募捐慈善组织免费提供信息公开软件,让资金做到透明公开。邓国胜则最希望“官方可以拿出一小部分善款,用招投标的方式来促使这些NGO自主参与灾后重建。”

  在这些方面,境外一些经验值得借鉴。比如在美国,有很多民间志愿者组织的联合会来进行救灾工作。在台湾则通过设立基金的方式来运作。如台湾“9·21大地震”后的一个月内,即成立了“9·21震灾重建基金会”,官方赈灾专户中的捐款悉数进入该基金会,以民间捐赠的名义,公开、透明地进行项目运作,或自行执行,或与官方、NGO组织合作。(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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