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出台意见要求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
新华网昆明8月18日电(唐时华)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益,并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方便和条件
据了解,云南省高院此次出台的《意见》共计14个条款,涵盖了备受律师界关注的律师会见、取证等热点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
对律师会见被告人等事项,及时依法办理;对律师申请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供;律师申请收集、调取证据,并且递交书面申请和列出所要收集、调取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来源线索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的,人民法院不得推诿、拒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确定的开庭时间,如果确有正当事由需要变更开庭时间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
此外,该意见还对会见、送达、法官回避、律师投诉、交流学习等方面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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