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TCL互联网电视涉嫌播放未经版权方许可的盗版影视节目,国内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公司昨天(8月18日)将TCL告上法庭,并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了实名举报信。
昨天(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这是我国首宗电视机生产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上法庭的案件。
优朋普乐公司称,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提供了“MiTV影客下载引擎”功能,能够让用户搜索并观看由迅雷和PPS提供的大量影视内容,而这些内容中有超过100部的影片的版权代理方是优朋普乐,这属于盗版行为。
对此,TCL集团一位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昨天(8月18日)表示,目前TCL尚未接到正式的法律文件,暂时不做置评。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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