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睡觉 晚上爬窗
四男子盗窃八起获刑
本报讯 魏长根、梁俊、记者罗素静、实习生余娉婷报道:湖南4名男子来到南昌,半个月内通过爬窗入室方式疯狂盗窃8起,共盗得财物价值1.2万元。昨日,记者从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获悉,此案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卜某、李某等人分获7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8年6月,湖南某县4名男子结伴来到南昌,一开始他们没有安分守己地去找一份工作营生,而是坐在一起商量着通过什么途径赚钱最稳妥。4人在“集思广益”后,认为入室偷盗来钱最快,花费的气力最少,比飞车抢劫安全多了。于是,4人在南昌租住了一套房间,白天集体睡觉,趁大家都已熟睡的凌晨时分,采取爬窗入室的方式盗窃财物。6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卜某、李某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象湖农民公寓,攀爬排水管后爬窗入室,盗得价值885元的手机一部。在之后的半个月时间内,被告人卜某与其他3被告人,采取相同的手法,在南昌市水电工程局宿舍区和青山南路豆芽巷等处疯狂作案7起,盗得财物共计1.2万元。在4人第八次作案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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