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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顼与摩西可为最早立法者

2009年08月19日10:2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颛顼:据传是黄帝的孙子,号高阳氏,居于帝丘(今河南省濮阳附近)。他聪明敏慧,有智谋,在民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古代历史书上描写说,颛顼视察所到之处,都受到部落民众的热情接待。颛顼、帝喾是上古时期“三皇五帝”中的第二位和第三位帝王,前承炎黄,后启尧舜,奠定华夏基根

  喻中

  在法学论著中,很少看到颛顼的大名,法学家们很少想到他。
其实,他是塑造中国法律文明的第一个关键性人物(或形象),是华夏文明史上立法者的先驱。

  话说远古时代,天与地是相通的。神与人也可以自由地相互往来、相互交流。这就是后人所谓的“神人杂处”。然而,上天认为这种“神人杂处”的状况是不妥的,就命令颛顼把连接天与地之间的道路断开,是为“绝地天通”。从此,天与地两个世界相互阻隔,普通人上不了天,从此失去了与神直接交往的机会。惟一的例外是祭司,只有他才能往返于天地之间,按照上天的安排沟通神意与民意,传达神的旨意。颛顼,就是这样一个神人交往的媒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祭司,是上天委派的第一个代言人。

  在颛顼之前,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神的旨意。这就意味着,人人听命于神,任何人都不需要听命于其他人,人群中没有权威、没有立法者、没有执法者,更不可能有政府。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人世间公共秩序的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大概就相当于霍布斯描绘的“丛林时代”。对于这种状况,不要说神不满意,恐怕人类自己也不满意。

  上天的神审时度势,以“绝地天通”的方式,及时地终止了人人听命于神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又离不开神的指引,怎么办?神毕竟是万能的,他做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就是在人世间任命一个人作为神的代言人。这件天大的好事,就落在了幸运的颛顼头上。从此以后,上天有什么想法,就只告诉颛顼一个人,再由他转告芸芸众生:上天要求人们做什么、不准人们做什么、允许人们做什么。换言之,神所发布的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统统都要借助于颛顼之口说出来。众人对于神的服从,也必须通过对于颛顼的服从才能体现出来。这样,颛顼就成为了神之下、万人之上的特殊人物。人世间的神权,就是这样“炼”成的。

  在现代性的法学话语中,法是民意的体现;在中古社会,法是强者意志的体现;但在初民社会中,法是神意的体现。在现代社会,立法者是民意的表达者;在中古社会,立法者就是强势者;但在初民社会中,立法者就是神意的表达者———法的本质就是神的意志。在中国历史上,代表上天、神发布普遍性规范的第一人,就是颛顼。从这个意义上说,颛顼是中国文明史上的第一个立法者。在颛顼之前,每个人直接按照神的指引,各行其是;在颛顼之后,每个人都按照颛顼及其后继者的指引,共同崇拜某个图腾,共同恪守某些禁忌。于是,人世间最初的公共权威开始浮出水面,人世间的公共生活得以形成,人世间的公共秩序也因此而得以建立。

  在西方文明中,与颛顼最相似的人物,当属摩西。他的角色,也是上帝的代言人。上帝说了什么,只有他才知道。所谓“摩西五戒”,就是上帝假借摩西之口,向子民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摩西者,犹太教—基督教社会中第一个立法者也。

  西土有摩西,东土有颛顼。两人分别充当了基督教文明、儒家文明中最早的立法者。这是他们相同的地方。倘若进一步搜索文献,比较两位“神意代表”的差异,一定可以从文明的源头,发现两种法律文化传统的相异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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