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等在签约仪式上。新华社记者 吕小炜 摄
新华网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12次会议昨日(19日)顺利举行,双方签署8项合作协议。晚上,广东省政府正式公布《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决定》,提出到2012年,粤港澳力争形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创新合作措施,包括:港澳现代服务业项目享有与内资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港澳居民在广东境内就医实行国民待遇、共同编制基础设施等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等。
《决定》提出的其中一项重大措施是,将推进与港澳服务业的紧密合作,对港澳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与内资企业同等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扶持和税收、信贷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建设与港澳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会展中心。探索引进港澳高校在粤举办教育机构的可行办法。
港澳人在粤就医享国民待遇 《决定》提出,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帮助港澳资企业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为推进广东与港澳的自主创新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联合创新区,将重点在服装、灯饰、家具、五金、皮革等产业特别是广东的专业镇,引入港澳的设计服务。
为“建设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决定》提出,引进港澳资本进入广东医疗服务市场,对港澳居民在广东境内就医实行国民待遇。
设大珠三角共同研究基金 《决定》的另一个合作方向,是“建设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粤港澳将共同编制基础设施等区域合作专项规划,设立“大珠三角城乡发展共同研究基金”,实施环珠江口地区的“湾区”重点行动计划,建设深港、广佛、珠澳核心都市区。广东还将借助港澳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争取设立大珠三角推介会,联合港澳向海外推介大珠三角,力争成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 (来源:新华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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