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8月19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日从青海省劳教局获悉,近年来,青海省劳教系统坚持从服务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坚持“立足转变思想、矫正恶习,着眼于社会需求和解教就业,服务于所内生产、因人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将劳教人员个人需要与场所习艺性劳动相结合、联合办学与市场实际需要相结合、简单型培训与复合型培训相结合,大力开展劳教人员职业技能教育,走出了一条具有青海劳教工作特色的职业技能教育创新之路。
目前劳教人员学习职业技能蔚然成风,所内改好率达到95%以上,解教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青海省劳教系统将职业技能教育作为教育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突出职业技能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从2007年下半年起,将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省级创业及社会就业工作统筹管理体系,突出职业技能教育的社会性;全省劳教系统坚持“首要标准”,立足大墙内,面向大社会,努力增强职业技能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创新劳教人员职业技能教育,使一大批劳教人员解教后融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