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特大非法吸存案开庭审理 炒卖承兑票“一姐”吸金3.27亿波及人数众多
金字塔式非法集资案屡发 为何难绝迹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阮莹
8月14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做汇票生意的颜海东起了一个大早,赶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为的是旁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上午9时,法院如期开庭,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昔日路桥汇票界“大姐大”梁珠凤的身上。
起诉书上说,自2006年以来,梁珠凤为筹集资金高息转借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以相当于月利率2%至9%不等的高息,吸存2.6亿余元,造成损失至少达1.5亿余元;在与他人进行承兑汇票买卖交易过程中,为了能套取贴现款支付前期债务和高额利息,以低于市场价的贴息率取得他人的承兑汇票,高价转手倒卖,以变相高息借款的形式获取他人承兑汇票139份,总计面额8125万余元,造成损失约6486万余元。
“去年五六月间,梁凤英以每万元320元的贴息率拿走了两份面额共计530万元的承兑汇票,现在有400多万元的窟窿没人来‘堵’。”颜海东告诉记者,因为是同行,他和梁凤英几年前就已认识,当时梁凤英在行内名声比较大,而且贴息率比较低。
“我们这一行信誉很重要。”颜海东告诉记者,他当时把汇票给梁凤英时,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
记者注意到,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大多数人是前来听审的受害者。除了台州本地的,还有从温州、宁波赶来。他们说,梁凤英把他们害惨了。
汇票界“一姐”
涉足资金拆借被“套牢”
梁珠凤曾经是路桥区一家企业的出纳,早年就熟悉承兑汇票业务,自己独立操作承兑汇票生意后,很快就做到了当地圈内大有名气的“一姐”,几乎垄断了路桥的票据市场。
由于在炒卖承兑汇票上的声誉越来越响亮,众多做此“生意”的人开始将“贴现”来的承兑汇票交予梁珠凤交易。
一般的交易方式为:“小户”当天把承兑汇票交给梁珠凤,第二天梁珠凤就会把钱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据知情人介绍,做承兑汇票生意讲究的是“短平快”,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也没有借条,靠信誉做担保。
而梁珠凤在案发前的几年,信誉一直很好,因此“生意”越做越大。“最高峰的时候一天能做到三四千万。”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随着手上资金越来越“丰厚”,2006年梁珠凤将目光投向了“高息借款”。
据了解,在台州地区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而银行一时又贷不出来,会转向民间借款,一般都为短期借款,民间称“放高利贷”。
此后,梁珠凤一边炒卖承兑汇票,一边做资金拆借生意。一开始,她将目标选定在了曾经与其有过承兑汇票业务往来的人身上,让他们把本应解付的钱借给她,由她支付利息。
据知情人透露,梁珠凤借钱时,利息一般以日计算,每万元每日支付利息20元,利息一般半个月结算一次,梁珠凤则以每万元每日28至30元的利息出借给其他需要钱的企业或个人,从中赚取利息差。
“前几年确实赚了很多钱。”和梁珠凤熟识的人告诉记者。
“如果没有被套牢,能维持资金周转,梁珠凤也不至于这么快倒下。”办案民警说。
2006年开始,一个叫陈仁福的人出现在梁珠凤的“生意圈”里。而这也成为了梁珠凤“滑铁卢”的开始。
陈仁福是温岭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总,2006年8月,梁珠凤第一次出借给陈仁福1000万元,之后二人间资金往来频繁。
2007年7月,陈仁福以其女儿的名义和张星华、俞书彬3人出资成立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温岭市翔泰置业有限公司。此后,梁珠凤与陈仁福、张星华、俞书彬以及翔泰置业间资金往来密切。至2008年6月案发时,梁珠凤和陈仁福等人的资金往来高达5亿多元。
一开始陈仁福、张星华等人都能按时支付利息,但后来以房地产开发需要大笔资金为由,不但不能按时还款,还让梁珠凤再去借更多的钱。渐渐的,梁珠凤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到2007年年底,梁珠凤已经无力按时支付前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了。
资金“滑铁卢”
仓皇出逃境外被捕
为了“信誉”,梁珠凤开始以低贴息率收进承兑汇票,再高贴息率转手卖掉,目的是套取贴现偿还前期的借款和利息。
拆了东墙补西墙,可窟窿却越补越大,一名受害者事后回想起来说:“一直觉得梁珠凤是个特别守信用的人,谁知道原来她一直在补窟窿。”
从2008年6月开始,多位将承兑汇票交给梁珠凤的人,一直催其支付贴现款,却总被梁珠凤以各种理由推托。迟迟拿不到钱的人隐隐感到“梁珠凤快转不动了”。
6月12日,一部分债主一大早就到梁珠凤的家里,催要欠款。“当时梁珠凤对我说,现在那么多人向我要钱,我挺不住,要垮了。”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梁珠凤的家人向债主解释,等云南房地产项目和温岭楼盘好了,把钱收回来就还,“不要逼我们了”。
梁珠凤要垮了的消息在借款人中迅速传开。无奈之下,梁珠凤只得把所有债权人叫到路桥一个咖啡馆“摊牌”,并商量如何处置。
债权人都不希望看到梁珠凤就此倒下,很多原先没有任何协议和借条的人让梁珠凤补写了借条。
在咖啡馆,梁珠凤告诉他们,她的很多钱都在温岭的项目上,“至少有一个亿”。于是债权人就带着梁珠凤来到温岭,让翔泰置业的陈仁福等人筹集资金,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最后,商议的结果是,第二天大家都去温州某山庄召开会议,“商议如何把问题一次性解决”。
6月13日,心急如焚的债权人早早赶到某山庄。在会议室,因陈仁福等人无法筹集资金归还债权人,会议一度陷入混乱。“陈仁福等人趁乱偷偷溜走,梁珠凤则被塞上一辆汽车,我们开车跟出去,但在岔路口却跟丢了。”一位受害人说。
此后,债权人们再也无法联系到梁珠凤。
6月14日,部分债权人作为受害者,向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报案。2008年7月7日,民警将租住在缅甸一村庄内的梁珠凤抓获并遣送回国。
“抓获时梁身上的钱也已经所剩无几。”当地警方透露。
金字塔坍塌
资金能否追回成焦点
8月14日,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梁珠凤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认定,并无异议。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中,梁珠凤情绪一度失控,失声痛哭,对那些受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称若有一天能重新站起,她将永远记住自己欠下的,一定归还。
起诉书指控称,梁珠凤集资案受害人员39人,涉及椒江、黄岩、路桥、温岭、温州、宁波等地,涉案金额高达3.27亿元,造成损失约2.2亿元,是路桥历史以来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法庭上,公诉人表示,梁珠凤案发后,波及面甚广,间接受害的人数也远远超过39人。“有的人因此家庭不和,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变卖房产,还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说,很多人借给梁珠凤的钱,都是他们辛苦一辈子积累起来的。
据了解,这39人属于直接受害者,而梁珠凤集资案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这30多人中绝大部分也是向亲戚朋友或者社会上集资而来。这其中,路桥区的李军(化名)向亲戚朋友30人共筹资3000余万元出借给梁珠凤。梁珠凤案发后,李军一下子“六神无主”,如今许多亲戚朋友受连累,有的变卖家产,有的连房子也将被法院拍卖。
一位从玉环赶到法庭的老人庭下告诉记者,她姓方,梁珠凤造成了其儿子3400余万元的损失。“我儿子已经卖了房子和车子,至今还欠别人800万元,他已经被刑拘4个月了。”说到这里,老人声泪俱下,“本来挺好挺富裕的一个家,现在已经一贫如洗了。”
“其他一些直接受害者的情况与此相类似,这群处于金字塔中间层的人损失最为惨重。”办案民警说。
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择日宣判。休庭后,很多受害人久久不愿离开,他们关心的是,梁珠凤欠他们的钱,他们是否能拿得回来?
个中滋味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禁不止。时至今日,我们已经不能简单地从人性、道德层面去分析评判这类事件,而是更应该从制度层面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之道。
有专家指出,非法集资之所以屡屡得逞,“高额回报”是极其重要的诱饵。与此同时,非法集资活动组织者本身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伪装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个人或公司连续集资的时间跨度往往长达三四年之久,其间的经营行为、盈利情况,监管部门并未如实掌握并及时作出反应,这凸显出现行的市场监管体系之滞后。
为此,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应当从准入、流程、结果等方面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年度审核,以压缩此类犯罪活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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