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中国女性起诉日本公司求偿4300万加班费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赵学亮报道,据日本共同社报道,19日,曾在神户市北区缝制公司“ 川上”等4家公司供职的8名中国籍女性,因所在公司未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向神户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家公司偿付累计约4300万日元(约310万人民币)的加班工资。
报道说,8名原告在起诉书上称,8人于2006年2月赴日。按“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 要求,第一年作为研修生不允许加班,但事实上8人除了接受了16天的日语培训外,几乎每天 从上午9点起被迫工作至翌日零点。
之后作为实习生的两年里,她们仍被要求超时加班。3年里公司支付给她们的加班费不到 兵库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8人要求公司补请实际收入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
8人于今年3月返回中国。神户市支援团体6月向神户西劳动基准监督署举报上述4家违反《劳动基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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