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押至9月判刑的梁礼仲,在囚车内埋首于两臂之间,根据法例,强奸罪最高判囚终身。(图片来源:明报)
香港警务处长邓竟成20日在法庭作出裁决后,立即向案中4名女事主致电道歉,重申警队会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警员的违法行为。(图片来源:明报)
据香港《明报》报道,现年30岁的香港失婚警员梁礼仲,称因生活及工作压力而追求“短暂爱情”,擅取警方计算机内数据,借词查案,先后引4名少女到旺角警署认人室非礼甚至强奸,其中一天更是先后非礼及强奸两名女事主。
这名“兽警”20日在高院承认非礼、强奸共5项罪名。
香港警务处长邓竟成在被告认罪后,随即亲自致电4名女事主致歉。
法官斥责被告梁礼仲行动有预谋,是“性捕猎者”,案件包含多个加重刑期因素,根据法例,强奸罪最高可判囚终身,非礼罪最高可判囚10年。
被捕时隶属旺角警署刑事调查队探员的被告,20日在高院承认于去年11月14至24日,前后短短11天,在旺角警署1楼认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内,先后非礼3名16至21岁的女报案人或疑犯,并强奸另1名19岁女报案人,更猖狂至在同一天分别非礼及强奸2名女事主。
法官将案押后至9月18日判刑,其间领取被告精神及心理报告,以考虑被告重犯的机会。被告另面对11项以不诚实手段取用计算机罪名,案件于年底在区院提堂。
被告利用警察的身份,公然诱事主到警署内侵犯,被告的大律师透露,被告曾要求邓竟成及警队高层代撰求情信,但被拒绝。法官指被告的罪行严重,行为令警队蒙羞,认同“一哥”的做法。
法官续指出,被告明显违反诚信、不诚实、滥用警员的身份,以不法手段取得警方的资料后联络事主,诱她们到警署侵犯,每次犯案都是有预谋;再者,被告每次犯案后仍不断致电及发短讯骚扰事主,是一个“性捕猎者”,尤其被告于11月24日连犯两案。
控方案情透露,案中4名报案人或被告本身涉及的案件,均不是由被告调查或处理。17岁的首名事主,本涉及一宗由旺角警署调查的案件,去年11月初,事主收到被告来电,假称邀请她协助调查一宗商业罪案,事主由母亲陪同下到警署,但事主单独被被告带往认人室侵犯。其间事主不断躲避被告,被告露械时更吓得事主用手掩眼,后来事主在2天内共接到被告发出的16个短讯滋扰。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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