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董相楠 周玫子 刘 静
嘉 宾:刘迎秋(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剧锦文(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资本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酝酿的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20条意见,目前已修改形成了第二稿。
本次“新20条”脱胎于2005年国务院3号文件(即“非公36条”),是拉动民间投资增长的政策保证。就如何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我们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资本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剧锦文。
民企经营环境有所改善 问:民间资本当前的发展状况如何?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发展面临的障碍是什么?
剧锦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截止到2008年底,实体性民间资本大概有11万亿元。此外,存在于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外汇等市场的虚拟性民间资本总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近来由于中央连续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特别是放宽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的限制,一些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尤其是融资环境有所改善。
但民间资本在垄断性行业中比重较低,如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烟草、石油、铁路、航空等,都在10%以内。
刘迎秋:事实上就民间资本现在的状况来看,进入垄断行业早就不存在任何制度性障碍。先是2005年国务院出台“非公36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紧接着,《反垄断法》和《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相继面世,都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因此,最大的障碍不在于没有政策扶持,而在于政策的落实还不够。
民间资本蕴藏巨大能量 问:怎样看待民间资本壮大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剧锦文:从深层次看,产权关系清晰的企业制度有助于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因此,产权关系明确的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就应当鼓励;其次,民间资本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只有启动民间投资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济向内需型的战略转变;第三,民间资本的参与有助于打破垄断;第四,近些年一些民营企业迅速壮大,需要新的投资领域,因此需要放松一些限制,给民间资本更多的投资机会。
刘迎秋:民间资本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多和更大的贡献。突出作用表现在对就业率的拉动。我国新增就业的75%以上是由600多万家民营企业吸收的。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就是促进就业,这完全符合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
另外,扶持民间资本还有助于国民福利水平的提升。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至今仍由少数“国”字头企业控制的垄断性行业,不仅有助于打破垄断,而且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健康的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有助于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福利的改进与提升。
民间资本将进入金融领域 问:如何进一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的发展?
剧锦文:此次国家发改委酝酿的“新20条”虽未正式出台,但从目前已经透露的内容来看,与“非公36条”相比,“新20条”更侧重政策的操作性。比如进一步规定了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产业领域;对民营企业在投资研发、购置先进设备以及个人收入等方面的税收减免等等。
另外,“新20条”特别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可谓意义重大。如果有大量中小型金融机构存在,就能够与大金融机构形成合理分工的局面。小型金融机构更了解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国有大银行留下的市场空缺。
同时,由于金融业具有较高的获利空间,民间资本愿意进入,这也解决了民间资本要求拓宽投资领域的需求问题。
刘迎秋:我们应该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尽快落实和完善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的政策和意见,保障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平等竞争、平等进入。不论经济发展呈现顺利还是困难的局面,都要坚持给予民间资本同等待遇。而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要注意保护民间资本,要支持、引导两不误,使之规模扩大、质量提升、技术含量提升、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局面。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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