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西部边疆的监管民警,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的传奇经历,但他们创造了云南剑川县看守所建所38年安全无事故的业绩。
剑川县看守所始建于1959年。过去,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剑川看守所只能挤占在县公安局一侧,地方狭小、硬件落后成为制约看守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加快看守所建设成为几代监管民警孜孜不倦的追求,2004年9月1日,在各级的大力支持下,总投资额为430多万元的新看守所正式建成。
建所以来,剑川县看守所牢固树立的是制度建所、文明监管的理念,始终坚持在押人员作息时间,队列、跑步等锻炼活动时间,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等一日生活制度;建立教育制度,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对各号室在押人员落实轮流值岗制度;坚持每年征订一定数量的报刊、杂志,把订阅的报刊杂志发放到各号室,并实行每周对书报交叉看阅制度,供在押人员学习,早晚由值班民警组织收听广播,要求读报员组织学习并由记录员做好记录,写出心得,同时,由值班监管民警不定期对在押人员的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地进行检查和监督;看守所还制定了在押人员防疫、就医制度,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按标准供给在押人员伙食,账户单立,分设会计、出纳,专款专用,严格管理,账目清楚。
2003年,剑川看守所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三等功”;2004年3月,获省公安厅授予的“三十三年安全无事故”标牌,同年12月被州公安局评为“三十四年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创建等级达标看守所先进单位”和“开展深挖犯罪专项行动二等奖”;2005年7月28日再次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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