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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歪歪”该纠正谁的行为?

2009年08月24日17:2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央视网 作者:今日观察

CCTV2《今日观察》:“楼歪歪”该纠正谁的行为?

  上海的一栋商品楼倒下之后,成都的一栋商品房近日又曝出新闻,一场大雨浇出了个“楼歪歪”。事发7月中旬的一场大雨后,成都市校园春天小区两栋楼斜靠在了一起,经测量两栋楼相连的墙壁已经成20度夹角。校园春天的业主把楼房倾斜的原因归结于在小区旁正在施工的德馨苑小区,而德馨苑小区开发商委托的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报告确认为,该小区本身未按设计施工的问题。纠纷还在继续。“楼脆脆”、“楼歪歪”再到“楼断断”,房子的质量引发出怎样深层次思考?《今日观察》央视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评论员张鸿、何帆共同评论。

  一场大雨浇出“楼歪歪”,成都两栋楼房靠在一起,引出怎样的纠纷?

  张鸿:“楼歪歪”属于安全事故

  (《今日观察》评论员)

  校园春天这两个楼本身的楼间距最窄的地方只有6厘米,据建筑专家说如果这两个楼不是一个地基的话,6厘米就太窄了。小区旁正在施工的德馨苑小区半夜会派人到这个小区里来看哪个地方开裂了,围墙可能开裂进行修补。其实那个时候就已经暴露出来这个地基可能会对这两个离得很近的楼会有影响。但是那个报告又说,这个楼是安全的,所以有一部分住户没有搬家。这两个楼是歪着的,如果上下班的高峰期,大家都在某一个用力的那个点的时候,它就是相当危险。所以它不光是一个,现在是一个责任的事故,可能还是一个安全事故。

  何帆: 审批制改成备案制后如何确定政府的责任

  (《今日观察》评论员)

  因为现在看到只是这些业主在维权,然后开发商在拼命为自己辩护,还找了一个第三方,出具了一个所谓的专家意见。但是大家不相信这个专家的意见是公平的是客观的。但在整个这个事情的过程里头,我们没有看到政府出面。政府可能也有苦衷,因为现在的住房制度进行了一个改革,在2000年之前的时候是审批制度,如果房子要建成了之后,必须到建委领取房屋竣工的合格证。

  后来改革变成了备案,就是开发商如果房子建好了之后,到建委那里去备个案就行了。这样好处是减少了一些行政的负担,不用那么麻烦。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从审批制改成备案制之后,政府的责任就没有了。政府现在要及早出面,要给它一个说法,这个楼到底是不是一个危楼。这个楼现在还适不适合人住,它会不会倒塌,如果它倒塌的时候,政府有什么能够预案。

  政府在事件中应起什么作用?

  张鸿:业主维权无路 唯一能找的只是开发商?

  (《今日观察》评论员)

  因为很难找到具体负责任的人,现在德馨苑愿意跟业主来对质,是因为他们要着急继续挖那个地基,而且他们给出匪夷所思的结论,声称这边楼盖起来了,就把这个力给压住了,楼就不会倒。政府部门最早的时候是让双方心平气和地把这个问题解决,但是业主们再找的时候,就没有人来了,包括自己的开发商。所以这个就成了一个无头案,现在唯一能找的就是德馨苑这个新开发商,隔壁这个开发商。因为它迫切的需要把自己的这个楼盖起来,所以在他努力的在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对于这些业主来说,又不希望它在安全性没有保障的前提下就马上开工。

  何帆:政府有责任来为事件定性 备案制不是政府免责的条款

  (《今日观察》评论员)

  各方都想推卸自己的责任,那么这个时候必须得有人能够提供一个答案,给它定性。能够提供这个定性答案的只有政府,尽管政府现在的管理体制发生了改变,从原来的审批制变成了现在的备案制,但是这个备案制并不是一备了之,这个备案制是说等到备案以后,以后出问题的时候,要有案可查。可是我们有一些政府的官员就以为备案制之后就可以免责,这个备案制可万万不是说让政府免责的一个条款。所以这个时候实际上这个政府它有责任也有这个义务在这个时候要站出来,只有政府出来之后,这个事情才能够水落石出,才能够有个定性的答案。

  “楼脆脆”、“楼歪歪”再到“楼断断”,房子的质量引发出怎样深层次思考?

  张鸿:建筑公司应当对承建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更想谈的其实是企业的责任。就在07年的时候,英国有一个设计院,给上海市市政局来了一封信,说外白渡桥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这个桥使用年限是100年,现在已经到了,请你们注意维修,然后告诉你维修的方法。在国外的这样的一些大企业,一些设计公司,对房子是终身负责的。无论它老板换多少,无论它的企业变成什么样的,这个房子和企业的信用,都是绑在一块的。我们也提终身负责,但是往往到最后你找不到他。所以我们实际上现在没有建立这样一个完整的一个企业责任的文化氛围。

  何帆: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维权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房屋质量问题,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焦点的问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最近的一个报告,上半年投诉上升幅度最快的就是房屋。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只是指望消费者自己去维权,是没有办法的。由于它有这个信息不对称的因素。而且房屋有很多外部性,楼如果倒的话对周边的楼都会有影响,涉及到公共属性的,政府的责任是没有办法脱逃的。如果我们真的是要让房屋的市场,真正变得非常的结实,呼唤让这个房屋天长地久的话,政府在这里面的责任是要退出的。

  周汉华:政府监管失灵,卖方控制市场导致房地产质量问题频出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首先,房地产市场领域的相关的法律和国家的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地实施或者遵守,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现在在房地产市场领域,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的卖方市场,不管是什么样的房子,好房子、破房子,都能快速地销售,而且价格非常高,加上我们现在又是一种期房的预售制度,所以它就为这种市场力量的失衡,包括质量问题在内的,房地产领域的各种问题,埋下了隐患。第三个原因其实是一个政府监管失灵的问题,我们看到,在这个领域,从最初的从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开始,到整个后续的一系统的管理制度上,有的方面是制度设计的不到位,有的是制度设计到位了,但是在执行中走了样,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政府和开发商他们的利益趋同的现象,这样无形当中就使应该起到一个中立的、公正的监管者作用的这种政府监管,就出现了监管的失灵。

  秦兵:应取消预售,完善合同,业主诉诸法律维权

  (房地产律师,(《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第一个,我们最好是立法,坚决取消预售制,必须卖现房,就是房子建好了再卖。第二个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定要签一份非常好的合同。通过严格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个,我觉得全体业主,一定要组织起来,集资聘请律师,聘请鉴定机构,聘请评估机构,把集团诉讼进行下去,这样你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牛刀:因没有实施长久规划与监管 所以难保住宅质量

  (财经评论人,(《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住宅质量是百年大计,但是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当时的这个设计规划只是五十年,到了开发商手上就变成了二三十年,所以这样一层一层地失控,导致了整个行业,在建筑上,没有很好地把产品质量做好。

  张鸿:房屋质量问题很可能演变为公共安全事件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个事现在显然已经不再是一个房屋质量纠纷的问题,它很可能演变成一个公共安全事件应该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应该先撤出,因为它很可能是不安全的。我们原来做节目经常会说,政府部门又迟到的监管,迟到的道歉。如果这么明显的一个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这种事,政府部门的监管又迟到了,又来一个迟到的道歉,那简直就是迟到大王了。

  (《今日观察》栏目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21:55—22:25;重播23:50-24:20;次日中午13:00,16:30)

  
(责任编辑: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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