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22日),(山西)长治市政府发出通报,对沁源县煤矿事故瞒报死亡人数、连续发生两起煤矿安全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对沁源县政府提出严厉批评,对县长、分管副县长约谈告诫,并通报全市,同时要求沁源县煤矿全面停产整顿。
7月5日,山西乾元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冒顶事故。该矿是一座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的生产矿井,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死亡人数,上报2人,经举报查实,实际死亡3人。
8月14日,山西康伟煤焦有限公司孟子峪煤矿又发生一起地面运输事故,死亡1人。沁源县在三十多天时间里,接连发生两起煤矿安全事故。(记者张文举)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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