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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推倒业主原为分出商业区“集资隔离墙”

2009年08月25日02:0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奕实习记者李伯亮)8月22日,海淀区西翠路紫金长安小区的部分业主为将商业区和住宅区隔离,自发集资修建隔离墙。昨天上午10点,开发商带领十几人将砌了高约1米、长约10米的围墙推倒。

  隔离墙遭强拆

  业主迟先生称,昨天上午10点多,小区开发商北京澳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林公司)总经理梁涛,带领十几名工人将墙推倒。
业主上前阻止时,与对方发生了冲突。

  昨天上午11点,记者在现场看到,业主找来的工人正在加紧重建隔离墙。业主们均表示,开发商表现蛮横,他们没有权力强拆业主的隔离墙。

  被指妨碍消防

  昨天中午12点,澳林公司总经理梁涛称围墙的确是他们所拆,“如果再建,今天晚上我还要去拆”。他称业主私建围墙,堵塞了消防通道。

  从开发商提供的设计图纸上看,建围墙处的确位于消防通道前方。梁涛表示,以前允许业主建铁丝网,是因为消防部门曾表示可以在救火时用消防车撞坏铁丝网冲入,“但建成围墙后消防通道就会被完全堵塞”。

  梁涛认为,开发商有权强拆围墙,“在小区没有完全交工前,开发商现在对小区的建设依然负责”。他表示,可以在道路的正中间建立一道围墙,将道路分一半给商务区,但业主不应用墙把道路“圈”走。

  居委会协调难

  昨天上午,小区东侧商城的负责人冯先生称,如果围墙修建好后,商城的车辆将无法进入卸货平台,只能由员工们徒手搬运货物,将浪费大量人力和时间。

  小区居委会主任李女士称已多次做协调工作,但目前仍无法解决这一矛盾。她称,一个解决方法是将商业区和住宅区划分为两个物业区域来分别管理。但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规定,物业区域的划分需要规划、建设房管、国土、民政等部门的审批。目前居委会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

  >>律师说法

  开发商无权拆墙

  京华律师团律师马传贞表示,开发商无权私自拆除小区内业主所建隔离墙。此墙应由全体业主处理,如果业主建的墙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有执法部门认定及处理。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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