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5日电(记者詹奕嘉)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审计厅6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
据广东省检察院介绍,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职务犯罪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领域。2006年至2008年,广东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55件,占同期该类案件总数的32.3%,位居案件高发领域之首。
8月25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审计厅、代建项目管理局等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举行座谈会。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出现了一批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2002年以来广东建设工程优良率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工程所有竣工项目质量全部在优良以上;二是节约了建设资金,2002年以来,广东专项预防项目比投资预算共节约建设资金50多亿元,如茂名市检察院对茂名石化改扩建工程进行专项预防,节约资金3亿多元;三是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广州、深圳、佛山、湛江、东莞等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有的还建立了“行贿行为资料库”。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广东检察机关将着力深化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加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针对职务犯罪隐患较多、管理监督较为薄弱、公共投入相对集中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预测预警,及时消除犯罪隐患;适时开展预防调查,形成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提出预防建议,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增强预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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