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淮河路步行街“7·10”故意杀人案昨日一审宣判
朱云雨获死刑 赔偿原告116万
市场报讯(宗媛) 合肥“7·10” 淮河路步行街故意杀人案发生后,在社会引起极大震动,社会反响强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云雨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判决被告人朱云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云雨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16万6602.97元;犯罪工具苏泊尔牌单刃刀一把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朱云雨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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