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濮阳市、县区、乡镇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连续三次违规者免去职务”。8月25日,濮阳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颁布禁酒令。
该市要求市、县区、乡镇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无论什么理由,工作日中午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料。违反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开通报;发现第二次者,调整工作岗位;发现第三次者,免去职务;同时,对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通报批评。同一单位累计发现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布了三种投诉方式,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落实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记者李铮通讯员张永生)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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