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老教授讨要“恋爱费”
7年忘年恋未进婚姻殿堂却上法庭
本报讯 上海某知名高校七旬退休老教授应征某中年妇女一则征婚广告,没想到,恋爱谈了7年还是没有走进婚姻殿堂,一怒之下,老教授愤而向女方讨要21万余元“恋爱费”。
退休老教授应征
黎先生为上海某知名高校退休教授。2000年,他看到虞女士在某杂志上登的一则征婚广告后,便欣然应征。第一次见面,两人便确立恋爱关系,开始进一步交往。
黎教授说,交往之后,他对虞女士提出的要求几乎百依百顺,“她说要买自行车,我就给她买自行车,她说要买手机,我就给她买手机。只要她提出来,我都尽可能满足她。”
不过,时间一长,黎教授心里开始对虞女士越来越多的需求起“疙瘩”了,随后便提议:每满足虞女士一次需求,虞女士都写一张欠条,载明他的出钱数目。但这样的想法被虞女士断然拒绝。
“恋爱账”7年花了21万余元
后来,黎教授又与虞女士约定:如果两人最终没有结婚,虞女士需要返还黎教授为两人恋爱所花的一切费用。此后,黎教授一边大胆花钱恋爱,一边细心记录账目。他的账目显示,从2002年虞女士失业起,就一直为虞女士提供生活费用,每月分两次共给至少2000元。
与此同时,黎教授也开始多次向虞女士提出结婚要求,但总被虞女士以种种理由拒绝。而且,自2007年后便开始疏远他,并多次向他发短信表示两人缘分已尽。
无奈之下,黎教授将长达7年的“恋爱费”一并打印出来——账目显示,至2007年6月底,他已经为虞女士花了21.3399万元。
女方全盘否认“恋爱账”
不过,出乎黎教授意料之外的是,面对他递过去的“恋爱账单”,虞女士坚持着不肯签名,“她说,签名就不续缘,续缘就不签名。”而最后,两人还是没有续缘。一怒之下,黎教授便将虞女士告上了普陀区法院。
在25日的法庭上,虞女士虽承认了两人的恋爱关系,但对黎教授所说的21万多元“恋爱费”,给予了全盘否认。
她说,她一直有正常的工作,有足以维持自己生活的资金,黎教授并没有为她提供过所谓的生活费用,她也没有接受过黎教授的任何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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