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环节,一纸鉴定书往往决定着官司的输赢。日前,网友“逆风飞扬01”向荆楚网求助:一家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被法院采信,并作为主要证据,致使他的父亲被判入狱10年。
“逆风飞扬01”的父亲吴汉强,是湖北李时珍药业的法人。2007年6月22日,吴汉强被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的罪名予以逮捕,其依据正是武汉云天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涉税司法会计鉴定报告”。
这份“关于武汉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涉税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显示,吴汉强涉嫌偷税90余万元。今年3月,报告被江汉区人民法院列为证据采信,一审判决吴汉强10年有期徒刑。
然而,让“逆风飞扬01”及其家人没想到的是,经湖北省司法鉴定委员会证实,出具这份司法鉴定报告的武汉云天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两名鉴定人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6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司法鉴定人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吴汉强的代理人指出,出具报告的两名鉴定人没有司法鉴定资格,这份报告是“山寨”版司法鉴定报告。
鉴于这种情况,吴汉强提起上诉。8月5日,这份报告作为当然证据出现在二审法庭上,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显示,“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25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湖北省司法厅,至截稿,记者仍未得到回复。(记者张扬 苗翔鹰)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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