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8月26日电(宋学春王海声)自8月25日起,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局、海关等负责刑事案件办理的所有机关将统一使用《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证》,以取代过去换押、提讯、提解过程的三个不同法律文书。
此举将有效避免超期羁押等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全省尚属首家。
据悉,以往刑事案件办理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换押、提讯、提解时,使用的都是各个机关专门的独立法律文书,如果在诉讼环节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导致超期羁押、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目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针对超期羁押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多为事后监督,存在滞后性,难以根绝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为建立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经青岛市检察院倡议,市委政法委牵头,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三证合一的“一证通”机制在全市10个看守所得到了全面施行,并得到各刑事案件办理机关的积极响应。自8月25日起,凡提讯提解辖区内看守所新办理羁押的在押人员的,公安、检察、法院、国安、海关等刑事案件办案机关一律使用新的“一证通”,实行一人一证。
《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证》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将刑事诉讼环节分为刑拘、逮捕、侦查,审查起诉,法院一审,法院二审等四个诉讼环节,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清楚地标注了每个环节所需的羁押期限。自在押人员进入看守所起,该证将随诉讼进程在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之间流转,并由看守所逐案逐环节对羁押期限进行统一审查核对,严防超期羁押。“一证通”的投入使用,不仅将在各刑事案件办案机关之间形成监督氛围,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还大大提高了办案人员对羁押期限的重视程度,方便了办案工作。一名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拿到了新印制的《青岛市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证》后,感慨地说:“现在办案方便多了,办案期限一目了然。”
为确保《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证》的有效使用,青岛市检察院还专门编印了“一证通”使用手册,发放至各办案机关,并组织对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海关、边检、海警、港口公安、民航机场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120余名刑事办案人员开展了全市刑事案件办理机关实行“一证通”机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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