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气候司司长:实行碳关税将引发贸易战
每经记者 朱小雯 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昨天表示,如果发达国家实行碳关税,会引起贸易战,中国反对借口应对气候变化,实施任何情况下的贸易保护。
同一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分组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草案)》。该草案已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气候问题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前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做了说明。
他指出,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必须本着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新的内外环境和条件下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历史机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巡视员钟雪泉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有关工作报告并做出决议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说明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是“练内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陈宜瑜昨天指出,我国积极出台措施应对气候变化,“不是自废武功,而恰恰是在练内功。”他认为现在中国借这个机会来改变能源结构,“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措施,对于我们未来的发展会打下更好的基础。”
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则从我国的国际责任来阐明来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因和立场。他表示:“国家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表明了我们对于事关人类生存和发展重大问题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中国出于对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并不是讨价还价的过程。他说,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的措施和行动是出于我们的责任感、使命感而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减排增汇发展低碳
在我国政府所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方面,陈宜瑜介绍说,一方面是减排,另一方面是增汇。他指出,减排一方面要从节能出发,一方面要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出发。我国已经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去年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且在制定清洁能源法。“这些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对大气二氧化碳的排放。”
应对气候变化的另一个目标是增汇,即增加碳汇的能力。陈宜瑜介绍说,在这方面我国制定了森林法、草原法等一系列法律,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我们的碳汇。
他还分析称,低碳经济在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中国是一个煤炭大国,现阶段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局面短期很难改变。“所以在低碳经济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能做的就是更多地开展一些清洁能源的转化以及一些新技术的研究,这里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这是低碳经济实施面临的困难。”
反对发达国家实行碳关税
针对发达国家可能实行碳关税的问题,苏伟昨天明确表示,中国的立场是反对借口应对气候变化,实施任何情况下的贸易保护。
碳关税和边境调解税这一类的措施,是贸易保护的重要表现形式。但苏伟称,希望发达国家不要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旦采取这样的措施,我国只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应对,那么就会引起贸易战,这对世界经济整体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非常不利,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出现。”
他表示,实现京都议定书中所要求的量化和减排的目标,才是解决气候变化和贸易问题的正确渠道。“气候变化的问题,是发达国家200年发展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应当坚持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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