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
本报讯 (何虹江记者童顺鸣)记者从屏山县纪委获悉,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该县锦屏镇青年村村支书被问责并受免职处分。
8月11日下午,锦屏镇党委、政府召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安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立即行动,明确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会后,该镇青年村党支部书记余安书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没有立即安排、落实,就返回50多公里外的居住地宜宾。之后,联系该村的镇干部到村上找不到人,发现公路沿线垃圾成堆没有组织人员清扫,直到8月13日下午,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再次到村检查时,发现青年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措施。
锦屏镇党委研究决定,鉴于余安书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给予其全镇通报批评,免去青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处分决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