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州8月26日电(王先富 崔瑛) 一艘在大海中沉没的运货船,成了有些人垂涎三尺的“唐僧肉”。今天,吴祥杰、张明方等人因打捞沉船中的钢筋涉嫌盗窃罪,在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受审。此前,因打捞同一艘沉船物品,已有福建人黄祥健等17名被告人被判刑(本报2009年7月16日四版曾报道)。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13日凌晨,天道酬勤国际海运公司所属的一艘货轮载运钢材9000余吨从天津到越南胡志明市,途经台州市大陈岛海域时,因机舱进水沉没。2008年4月,被告人张明方、程灵江等8人得知沉船消息后,密谋以“投资入股”的方式私自打捞。同年5月1日,台州方8名被告人与福建方13名被告人约定双方共同打捞,所得利益双方各得50%。5月3日至7日,21名被告人按照分工合作,先后分5次打捞沉船中的钢筋1387吨,价值人民币662万余元。被告人郑显明、伍明达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仍与张明方等人商定,以人民币4250元/吨的价格购买涉案钢筋,然后转卖牟利。
据了解,此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证据较多,法庭安排了两天的庭审时间,8月27日将继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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