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李立就建筑业内颇受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正工程软件公司相关建筑设计软件侵权一案,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天正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这表明两级法院均采信了相关司法鉴定结果,天正公司三个版本建筑设计软件被判侵犯斯维尔公司软件著作权。
据了解,斯维尔公司与天正公司都是国内从事建筑应用计算机软件设计的企业。2006年6月,以天正公司涉嫌侵犯其软件著作权为由,斯维尔公司将天正公司告上法庭。如何判定争议软件是否侵权?面对这一专业性极强的技术兼法律问题,经原告申请,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委托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对天正公司的三个版本建筑设计软件源程序与原告相关建筑设计软件源程序,进行是否相同或相似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参与鉴定的双方计算机软件,开发语言相同、软件架构相似,双方源程序的基础类库中存在相当数量的完全相同或实质相似的代码,另外有部分完全相同或实质相似的代码分散于其他的模块中。
据此,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定,天正公司的行为构成对斯维尔公司涉案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天正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软件复制品以及相关的使用手册、宣传册,从其网站上删除与侵权软件相关的网页资料,并向斯维尔公司赔偿人民币60万元。就原告同时主张的天正公司还有其他软件侵权,基于其他软件未进行司法鉴定等原因,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天正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司法鉴定认定的AOL类库文件数量为70,而全部文件数量达800以上,双方完全相同及实质相似文件比例仅为5%左右,一审判决显失公平。对此,深圳市中院认为,AOL类库是争议软件的核心程序,在使用过程中大量引用,因此原审法院对此认定适当。
就司法鉴定在此案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有关专家指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案软件进行司法鉴定,目前已成为法院审理此类诉讼的常用方法。司法鉴定所对比的主要内容就是开发语言、软件架构与源程序代码。软件对于代码的具体表达拥有较大发挥空间,是独创性的体现,将源代码和目标代码进行实际比较,是区别不同软件的关键。对鉴定结果是否采信,法院与当事人都有权选择与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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