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卖身契强拍裸照威逼卖淫
中山警方捣毁一拐卖妇女团伙
“鸡头”卖家以找好工作为由,诱骗妇女上当,再迫其签订卖身契,强拍裸照,招募“打手”威逼她们卖淫。而一旦她们无利用价值,“鸡头”就以1100———5000元不等的价格,将她们转手给“下家”。
拍下裸照威逼卖淫
今年7月初,在西区岐江公园一带隐蔽处时常有站街女。西区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接获群众举报后,派出一组警员在岐江公园蹲守。经过多日侦查,在下闸新村的一拐卖妇女团伙很快浮出水面。警方发现,该团伙租住3个窝点,3名男子操控6、7名妇女,威逼她们卖淫。
8月19日18时许,警方果断收网,将涉嫌拐卖妇女的嫌疑人陈某芳、管某林和叶某华等3人抓获,并成功解救张某、邓某等四名妇女。
西苑派出所所长李国揆介绍说,当时主犯可能听到风声,欲带团伙成员逃跑,“如果晚一步,他们可能就跑掉了。”
据悉,被解救的4名妇女来自江西、湖北、甘肃等地,年龄在17岁—20岁之间。李国揆介绍说,4名妇女多是被“鸡头”卖家诱骗被逼卖淫,“鸡头”通常是先与她们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取得信任后,再以找工作为名,将她们诱拐至深圳、东莞等地,签下卖身契,拍裸照,威逼卖淫。一旦无利用价值,就会被转手卖掉。
陈某芳交代,张某、邓某等就是其在今年4月,以1100—5000元不等的价格,从深圳、东莞“鸡头”卖家购买至中山卖淫的。
受害妇女竟成团伙“主管”
“租好房子,购买妇女卖淫,找打手和主家管理,然后就是坐着收钱。”李国揆说,该团伙在购买妇女之后,强迫她们签订卖身契,拍裸照,并在卖身契中写明:“某某必须给某某赚钱,否则,将把照片寄回家乡给父母看。”
在这一团伙中,分工明确,头目陈某芳负责买卖妇女,并招募3个打手做“马仔”,而让警方吃惊的是,受害妇女张某竟然成为团伙的一员,并担任团伙的“主管”,主要看管其他妇女,管理日常账务,记录接客的情况,有时还给大家做饭。
目前,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本报记者胡明
通讯员姚舞云孙从广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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