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江西少年周建飞现在在监狱里无比的懊悔,不久前因一时冲动他在义乌伙同他人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3元,却没想到因此获刑3年,被罚3000元。
今年3月21日22时许,周建飞和老乡吴某、周某、叶某、李某四人经预谋到义乌市稠江街道童店新村至东畈新村路段,伺机进行抢劫作案。
3月22日凌晨0时许,叶某、李某、吴某三人走到义乌市稠城街道胜利公园公厕附近,叶某将路过此公园的一男子推拉到树边,后三人采用语言威胁的方式从该男子处劫得人民币20元。
同日凌晨1时50分许,义乌市公安局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叶某、李某、吴某三人形迹可疑,遂对三人进行盘问,叶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当晚周建飞等五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近日义乌市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判决,周建飞,吴某因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和五千元。叶某、李某、周某等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减轻处罚,各判处一年半至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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