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酒楼都提供“唾液酒精含量检测条”服务。(图片来源:深圳新闻网)
酒精“诱惑”犯罪不仅仅是“酒驾”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介绍,自8月15日起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至24日12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7078起,醉酒驾驶2403起。
严查酒后开车,可以说缘自于今年年初以来,全国集中出现的好几起涉及酒后驾车,引发惨烈交通肇事的案件。
涉酒类案件不仅仅指酒后交通肇事 在法院受理的涉酒案件中,一般包括: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寻衅滋事案件、妨害公务案件等;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保险案件等等,都会与酒精产生某些联系。
就交通肇事案来讲,在2008年1至8月,西城区法院受理的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中,由于酒后引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7%;在2009年同期,这个数字同比下降了一半,这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有很大关系。但其他涉酒案件却呈上升趋势,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呈多样化。
比如,寻衅滋事类案件在2008年1月至8月,西城区法院受理了11件,其中5件为酒后滋事,到了2009年同期,案件上升至22件,其中酒后滋事案件更增长到13件;妨害公务类案件在2008年1月至8月,33%的案件由酒后造成,2009年同期则增长至50%之多。
涉酒案件被告人九成在40岁以上 统计发现,涉酒的故意伤害案件、妨害公务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涉案主体多是60后出生40多岁以上的群体。
古人道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到了不惑之年,仍然不能抵抗杯中物的诱惑,酒后做出很多不理智行为,分析原因一部分人是因为无业,还有一部分与工作性质和中年危机关系较大。
46岁的无业者张某,一次玩扑克时因钱与人发生口角,张某用手中的啤酒瓶底部戳在被害人余某的左眼部,致余某受到左眼球钝挫伤等伤害,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张某案发后投案自首。法院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45岁的杨某,是北京市某建设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撕扯,拒不服从民警管理,以暴力方式阻止民警执行公务。杨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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